個人貸款,又稱零售貸款業務,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成為一項重要的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符合貸款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于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期限和利率: 1、貸款期限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但長不得超過30年; 2、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有關利率政策規定執行。 消費貸款利率的確定主要包括: 1)年百分率法 2)單一利率法 3)貼現率法 4)追加貸款率法 5)補償余額要求。
私人借貸: (1)私人借貸常見的就是民間借貸,不過有很多民間借貸是高利貸,因此在借款之前要了解清楚相關的利率。 (2)一般私人借貸是人與人之間的借貸行為,不會查詢個人征信,也就是說哪怕你的個人征信黑了也可以通過民間借貸進行借款。 (3)私人借貸雖然不查征信,但私人借貸中的放款人也擁有自己的一套信用評估方法,他們會根據自己對借款人的了解進行放貸。 (4)私人借貸年利率超過36%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可以不支付利息。
為了確保貸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擔保,一般借貸的擔保有以下三種方法: 1.取得抵押權。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為貸款人設定優先受償的物權,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2.取得質權。由借款人拿動產或權利(如珠實、古董;股票、公司債券等)給貸款人作擔保。 3.找連帶保證人。在契約上注明“連帶保證人連帶保證借款人***切實履行貸款契約各條款之約定”,并由連帶保證人在契約上親自簽名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