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服務發展法,一家持有IDL牌照的公司被定義為可以從事任何被批準的全球商業活動的公司,包括那些公眾籌集資金的公司和那些在相同法律要求情況下需要投資者保護的公司以及那些涉及到非毛里求斯盧比貨幣業務的公司。
毛里求斯金融服務委員會(“FSC”)是非銀行金融服務部門和全球業務的綜合監管機構。成立于2001年,FSC由2007年 “ 金融服務法”授權,得到“2005年證券法”、2005年 “ 保險法”和“2012年私人養老金計劃法”等許可,監管這些開展業務活動的部門,毛里求斯FSC正迅速成為國際認可的金融監管機構,具有強大的法律框架,為公眾提供非銀行金融產品方面的保護。我司可輔助申請。申請IDL牌照的公司需要參加并通過在毛里求斯境外開展商業活動的相關測試。牌照的申請者按照要求,需要提交申請表給FSC。
主要蕞低資本要求
1. 投資經銷商(包括承銷在內的全服務經銷商)
2. 投資經銷商(不包括承銷在內的全服務經銷商)
公司結構:至少一名股東(無國籍限制),2位常駐董事。
申請流程
1. 申請保留公司名稱。
2. 準備并向FSC提交許可申請。
3. 準備和提交公司注冊文件。
4. 公司注冊成立。
5. 開設本地銀行賬戶。
6. 取得牌照。
申請所需文件
1. 有效的護照公證件(董事和股東);
2. 經公證的地址證明副本(股東和董事);
3. 每位董事的銀行推薦信;
4. 股東和董事簽名并標注日期的詳細簡歷;
5. 學歷證明;
6. 無犯罪記錄;
7. 詳細的業務計劃;
8. 手冊:程序手冊,隱私協議,反洗 錢協議,協議。
如果股東是公司,則需提供:
1. 認證的公司注冊證書;
2. 股東名單;
3. 上次年度財務報表的副本;
4. 良好的信譽證明。
TIPS:盡職調查過程中可能會要求提供證明資金來源的原始文件。
所有的文件如果不是英文,則必須附有經公證的翻譯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