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上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網上申報和信息管理系統”,在線提出申請,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由企業負責。
(二)組織申報。各市工信局、民營經濟發展局會同金融、人行等部門,組織對線上申報的瞪羚和獨角獸企業進行審核和推薦,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和匯總,提報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盡職調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以下簡稱省直有關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獨角獸企業和部分瞪羚企業開展盡職調查工作,并形成盡調報告。
(四)競爭性答辯。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開展獨角獸企業競爭性答辯工作,并對每個企業進行量化賦分。
(五)專家評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產業、財稅、審計、金融、證券、投資、法律等業內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資料審查和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和專家意見提出擬認定瞪羚、獨角獸企業名單。
(六)省直部門終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聯合終審。
(七)認定發布。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對擬認定的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共同發布山東省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名單,并將其納入瞪羚、獨角獸企業培育庫,實施動態管理。
(八)年度復審
對已認定的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開展年度復審工作。企業每年通過申報平臺進行網上數據更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網上數據復審和專家評審工作,提出評審意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直有關部門聯合終審,對復審不合格的企業經公示后取消企業相應稱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