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開發商打著”產權不明確”的擦邊球,不少購買車位的業主分不清哪些屬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屬于業主的公共空間。停車位有很多種,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質不同、權屬不同。一般來說,通過這三種方可以識別小區停車位產權。
地下停車場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盡管該面積未分攤給全體業主,但開發商也無權。物權第五十二條規定,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為了解決日益嚴重和突出的停車問題,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使用和研制立體停車庫。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行業已非常成熟,停車行業在世界各地的發展是極不均衡的,德國開發早,技術高,日本由于國土面積小而應用廣,從技術特征上看,日本更重垂直升降式立體車庫的發展,德國更注重全自動倉儲式車庫的發展,而目前在中國,已建成和在建的立體車庫總計約374000多泊位,其中約250000為簡單的半自動形式。
立體車庫的推廣角度不夠準,設備選型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車庫終是給司機使用的,司機關心的是—停車過程方便、、快捷,停放期間車輛不宜受損。而現在濟南市所采用的設備類型多為半自動車庫,給大多數人的普遍感受是:不方便,不。立體車庫能吸引司機的優勢,制造企業在宣傳時沒有表達出來,同時在外形設計方面比較粗糙,不能充分考慮司機的感受,給司機造成機械車庫不放心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