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律師;微信號:chen21070529 QQ:522-5429-47;陳律師是廣州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豐富的執業經驗,擅長刑事辯護、辦理取保候審、減刑緩刑等事宜,勝訴率高。歡迎您咨詢,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農林下路81號新裕大廈25樓A座, 地鐵:五號線區莊站B2出口。
1、因違法行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開庭審判約4個月時間,家屬都不允許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委托律師到其羈押的看守所會見,拘留15天左右,口供還不固定,律師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項,這些及其關鍵,律師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機關供述了多少內容,可以根據案情的復雜程度及后期量刑結果,盡快幫其申請取保候審事宜,以免受牢獄之苦!
2、一周內六次飛車搶奪金項鏈 二男子被判刑
駕駛摩托車流竄作案,專挑佩戴黃金項鏈女子進行搶奪,最終難逃法網。日前,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鐘某、張某犯搶奪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4日期間,二被告人駕駛摩托車流竄作案,見被害女子騎電瓶車在前,且脖子上戴有一根金項鏈,便駕車尾隨并逐漸靠近,隨后趁被害人不備時,拽走其脖子上的金項鏈后迅速逃離現場。短短幾天內,二被告作案六起,被搶的金項鏈經鑒定價值24188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鐘某、張某一年內多次駕駛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價值24188元,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二被告人共同搶奪他人財物,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張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是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鐘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同時,二被告人所盜的贓物已被追繳,并已發還給被害人,酌情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鐘某、張某在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