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律師;微信號:chen21070529 QQ:522-5429-47;陳律師是廣州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豐富的執業經驗,擅長刑事辯護、辦理取保候審、減刑緩刑等事宜,勝訴率高。歡迎您咨詢,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農林下路81號新裕大廈25樓A座, 地鐵:五號線區莊站B2出口。
1、因違法行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開庭審判約4個月時間,家屬都不允許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委托律師到其羈押的看守所會見,拘留15天左右,口供還不固定,律師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項,這些及其關鍵,律師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機關供述了多少內容,可以根據案情的復雜程度及后期量刑結果,盡快幫其申請取保候審事宜,以免受牢獄之苦!
2、電信詐騙判幾年?
根據我國《刑法》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司法解釋”)規定,詐騙3000元至1萬元以上,認定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3萬元至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為“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5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所以根據這一定罪幅度,各地出臺電信詐騙案件量刑標準,例如廣東省的定罪標準分為三檔:詐騙6000元至10萬元可量刑3年以下,詐騙10萬元至50萬元量刑3至10年,詐騙50萬元以上可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這也就意味著,只要詐騙6000元起,就可定罪入刑。
除此之外,如果詐騙有以下情形的,應酌情從重嚴懲,比如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比如詐騙救災搶險、優撫扶貧款物的;比如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比如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對詐騙案件的定罪,以“數額+情節”作為量刑標準。“情節嚴重,主要是依據犯罪手段是否惡劣、犯罪對象的特殊性、詐騙款物的性質等來確定。司法解釋中詳細規定,發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或者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此外,司法解釋還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